官方发文:医务人员编制重大调整,编内编外均受影响
近日,西安市印发的《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中,围绕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
据悉,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编制动态调整,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西安市、江苏省、广州市、青海省等多地已出台实施方案,推动编外人员入编。那么,医护编制增加的具体实现路径是怎样的?哪些科室哪些人员又是优先入编对象呢?
01
医护编制增加的具体路径
消化存量编外人员:
多地明确提出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如江苏省、广州市、青海省等地要求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重点倾斜基层与紧缺科室:
编制资源优先向基层医疗机构、儿科、ICU、麻醉科、急诊等风险高、负荷大的科室倾斜,解决这些领域的人才短缺问题。
创新编制管理模式:
省级或市级统筹:如海南省三亚市建立市属公立医院编制池,由卫健委统一管理调配。
区域编制统筹:如河北省石家庄市从市本级事业单位编制中安排自收自支编制,补充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机构。
02
多地推动编外人员入编,呈现不同特点
西安市、江苏省、广州市、青海省等地已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推动编外人员入编,这些方案在实施路径、考核标准、优先范围等方面呈现出共性与差异。
共性
(1)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
西安市:在总编制内调剂部分名额建立“周转池”,实行3年动态管理,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保留实用岗位、淘汰冗余编制。
青海省:通过省级统筹建立周转池,将闲置编制集中管理,向有需求的医院投放,重点保障专业技术人员。
江苏省:对事业编制已满的部省属医院,可按程序申报使用省级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
(2)择优入编原则
考核标准:突出“择优”原则,兼顾从业资历与业绩贡献。例如,广州市要求应聘人员通过公开招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身份转换:劳务派遣逐渐取代合同制/人事代理,成为主要编外用工形式。编外人员需通过公开招聘或周转池考核争取入编。
(3)重点倾斜基层与紧缺科室
西安市:全科医生、公卫医师、乡村医生(需满足服务年限、考核标准)被纳入入编优先范围。
广州市:按照“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学科引领”原则,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青海省:放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岗位的年龄上限至45周岁,鼓励编外人员入编。
差异
(1)实施路径
西安市:通过公开招聘、考核择优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编外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江苏省:对符合条件的现有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广州市:以县为单位实行整体统一招聘,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辖区空编单位内统一分配。
青海省:落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2)考核标准
西安市:要求应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择优录取,确保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
广州市: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一般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青海省:专业性强、生源不足的岗位面向全省或全国招聘,各自治州招聘中小学教师、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可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本州户籍生源招聘。
(3)优先范围
西安市:参与分级诊疗、基层指导的医联体/医共体上级医院下沉专家优先入编。
江苏省:未明确提及下沉专家优先入编,但强调对符合条件的编外人员择优聘用。
广州市:未明确提及下沉专家优先入编,但强调“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学科引领”原则。
青海省:对报考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上限放宽到40周岁;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临聘教师、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年龄上限放宽到45周岁。
事实上,上述改革对于编内人员、编外人员、医疗机构等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编外人员:提供转编机会,需展现专业价值并通过考核择优。
对在编人员:打破“铁饭碗”惯性,引入竞争压力,需提升岗位适配性。
对医疗机构:优化人才结构,提升服务能力,解决“缺编、缺岗、缺自主”问题。
对政策导向:标志着公立医院编制改革进入关键阶段,动态核增机制有望为编制扩容提供突破口。
来源:医学电子书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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